周继业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
2025年7月12日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之际,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扬州大学隆重召开。这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盛事。我代表江苏省法学会向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高度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重要部署。步入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治理呈现阶段性特征。本次论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主题,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使命担当与主动作为。近年来,江苏省法学法律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自身优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江苏实践完善,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借此机会,我就加强社会治理法治研究讲三点感想,与大家共勉:
一、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新成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一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争做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二要学思践悟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不仅为我们适应国情、研究现实问题,构建自主性原创性社会治理知识体系,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磅礴伟力,也为法治中国建设前沿问题调查研究、学术研讨、服务决策提供了内在动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之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三要多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开展工作,让研究成果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厚度、更有政治高度。一要深入学习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设计、战略性部署。要充分发挥研究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紧扣战略部署深入学习研究,进一步探索研究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探索可行实践路径。二要积极履职建言献策。要组织各方法治资源,依托各方法学研究机构,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开展研究,适时提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自治、矛盾化解、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安全治理、国家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建言,以优质立法蓝本和政策建言助力建设社会治理法治体系。三要不断深化理论研究。要动员组织法学研究机构、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专题调研、课题协同攻关、人才联合培养、社会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治理法治研究探索,助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着力加强力量统筹协调,助力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江苏省法学会将持续关注社会治理和法治社会领域新问题,积极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理论、实践、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一是做实“左右协同”。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研究,不断加强长江流域、长三角地区、省内不同区域之间以及高校、机关、企业、律所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理论探讨,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协同创新。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形成结构科学、规模合理、优势突出、富有特色的研究组织体系,培育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及实务专家。二是坚持守正创新。江苏省法学会全力支持“江苏调解学院”建设,已批复设立江苏省法学会多元调解研究中心,聚焦调解理论研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发展。当前,江苏社会治理与法治社会研究工作建设已成为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的新名片。扬州大学密切关注法治社会、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前沿领域,在《中国社会科学》等顶级期刊发表的成果引起学界广泛关注,是江苏法学法律界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发展的缩影。三是注重实践导向。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中心,做好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纷止争,着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本次论坛放在江苏扬州召开,不仅是对江苏法学工作的关心和激励,也为江苏法学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交流机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法学“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重镇,在全国率先创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希望江苏省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全国同仁一道,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展开研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和力量。
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来源:人民法治网,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