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
2025年7月12日
盛夏时节,我们相聚在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参加第十一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共同研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意义重大。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这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社会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国家体制优势和治理效能充分彰显,谱写了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自2015年起已举办十届,论坛紧贴法治社会前沿问题,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变化新规则新机制,论坛成果汇聚很多真知灼见,影响力逐年提升,是国内影响很大的品牌论坛和著名智库。徐汉明教授主持的研究团队发布了一系列研究报告,提出一些真知灼见、良方善策,得到法学界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此,谨向论坛主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扬州大学及其法学院、中国行为法学会,向徐汉明教授致以崇高敬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数字法治社会与传统法治在治理逻辑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数字空间的复杂性和技术手段的依赖性。借此机会,我分享几点思考。
一是数字赋能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我们正处在“算法生成现实、数据塑造秩序”的数字时代,数字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基石和引擎。数字法治作为现代法治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正在深刻重塑法治模式的变革,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嵌入社会治理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法治社会建设,一方面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另一方面,也需要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法治,推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转型升级。目前,以数字技术运用为内核的数字治理,在政府、市场、社会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治理成效已经显现。数字法治社会是应对数字化浪潮的客观要求,是数字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当务之急,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人们在数字时代的行为日益网络化、数字化,传统法治手段无法有效覆盖和应对。数字社会产生的数据量呈指数级增长,人工监管的速度与大数据规模不匹配,AI系统的运行速度和数据吞吐量远超人类处理能力,传统人工方式难以有效处理、分析和利用这些数据。数字社会治理要求精准、高效、透明、普惠,而数字化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工具和数据基础,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手段。数字赋能法治对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就是实现“智治”,通过智能化决策支持、自动化流程处理、统一化法律适用、精准化法律实施,显著提升法治效能,为实现更高效、更公正、更透明、更普惠、更具韧性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提供强大支撑。通过数字技术可以提升法治社会的治理水平,便捷正义的实现途径,增强正义的实践成效,促进程序正义、实体正义、诉讼效率的三重实现,使人民群众以更方便的方式接触法治、参加监督、享受服务、参与诉讼、感受正义,增强了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技术治理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数字经济已成为发展的核心引擎,其规则制定、纠纷解决、市场监管、法律服务等都需要数字化工具和平台作为支撑。公众对法治服务的效率、透明度和可及性要求不断提高,而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普遍面临案多人少、资源有限的困境,依靠传统流程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数字法治就是通过数字化手段创新“法治+技术”的混合治理模式,推动法治模式从“人工治理”转向“智能监管”,从“事后应对”转向“事中干预”,从“有限抽查”转向“全面覆盖”,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治理”,使法治实施更多基于客观数据和算法分析,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正日益显现,不仅提升了法律实施的效率,而且增强了法律实施的精准度,还拓展了法律服务的普惠性,更强化了权力监督与廉政建设,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的强引擎和加速器。
三是数字风险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挑战。数字技术嵌入将是社会治理的新常态。当下,全球人工智能正处于由弱人工智能向强人工智能过渡的阶段,将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具有高度专业性和价值敏感性的法治领域,其过程面临一系列挑战。数字技术不稳定性、算法不透明性等技术缺陷导致数字法治也面临多重风险,自动化决策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会因算法黑箱、程序压缩、数字鸿沟等问题可能侵害公民权利,产生法律伦理与工具价值的冲突。时代变了,数字治理的思路和手段变了,但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不能变。数字技术嵌入法治领域涉及技术风险、价值冲突、制度重构、资源投入和社会适应性等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警惕数字技术介入法治实施可能带来侵犯人权的隐忧,必须审慎处理算法伦理、权利保障、权力边界、规则适配等现实问题,确保技术服务于法治的核心价值,确保技术服务于保障公民权利,最终促进良法善治。
各位同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技术赋能法治是构建“增强型治理”,其核心作用在于,在工具层面,通过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精度升级,破解传统法律治理的瓶颈。在价值层面,以更透明的程序、更广泛的参与、更科学的决策,捍卫公平正义这一法治灵魂。我们要推动科技与法治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为法治增添更多科技含量和智能元素,推进数字法治实施的“提效”与“向善”的统一,实现“让科技赋能法治,让法治守护正义”的愿景,努力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祝“法治社会·长江论坛”越办越好!
谢谢大家!
来源:人民法治网,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