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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学名家|雷磊:追寻法治之光 探究法理之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8  浏览次数: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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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钱端升讲座教授;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人才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者;德国基尔大学、海德堡大学、奥格斯堡大学,瑞士弗里堡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第三、四届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130余篇,独立出版专著6部,合著或参著7部,主编、独撰或参著教材11部,译著19部。

初心如磐:法治信仰的追求者与贯彻者

2000年,雷磊满怀对法律的憧憬来到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求学。包容开放的北京、名师荟萃的法大传递给了雷磊“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的信仰。就读法大本科期间,雷磊获得了第二届学术十星的荣誉。法大名师荟萃、兼容并蓄,为雷磊打开了法学殿堂的大门。志向所在,不负所爱。本科毕业选择保研专业时,雷磊没有选热门的民商法专业,而是走向了看似抽象的法理学研究之路。雷磊攻读博士期间赴德国访学,罗伯特·阿列克西教授向他展现了德国法哲学的深厚传统,这为雷磊打开了一扇大门,让他意识到在这个领域大有可为。

负笈十载,以勤经业。2010年,雷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在法治信仰的引领下,作为国内学界最早对法教义学进行体系性研究的学者之一,雷磊致力于对已成为中国法学主流研究范式之一的法教义学“正本清源”。十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厘清法教义学的源流,划定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澄清法教义学遭受的诸种误解,总结性成果《法教义学的一般理论》已入选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除此之外,雷磊还深入研究法学基本范畴与法理学学科性质,尤其是以剖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结合为标志的新科技时代诸多法学基本范畴的内涵重构,以及法理学与部门法学间关系的再定位。雷磊还致力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标识性学术概念和原创性法学范畴的研究,意在产出更多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普遍价值的成果,为构筑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作为法学学者,雷磊坚持在实践中贯彻法治,积极参与司法解释和地方立法等专家论证活动。2017年12月,雷磊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说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就一些条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部分意见被发布稿所采纳。随后,他在《人民法院报》和《法学》期刊上撰文予以解读并澄清了一些相关问题。2018年3月,他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专家论证课题组”,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对草案进行专家审读,重点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规范性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的权力与程序提出建议。2020年1月,雷磊受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委托,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类案检索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专家意见,部分意见被发布稿吸纳。2024年4月,雷磊受聘第四届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他先后参与了《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专家论证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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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旨发言(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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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行动计划第19次例会发言(2024)

明法寻道:法学理论的深耕者与开拓者

雷磊一直深耕于法理学,在不断解答法学理论中的普遍性难题、法学的时代之问与中国之问的过程中,开拓中国法理学、世界法理学的知识疆域。

雷磊不断回答着法学理论中的普遍难题。在法理论层面,雷磊对“法的一般理论”“法律概念”“法律解释”“裁判中的事实及其客观性”“法社会学与规范性的关联”“法哲学对部门法的意义”等主题与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在法治理论层面,雷磊提出一种动态的程序性法治观,阐发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对法治的意义,提出适合法治的法律体系模式。在法学方法论方面,雷磊辩护了“法律人思维”,重构了“法律渊源”的概念,澄清了司法裁判中的后果考量,重新辩护与阐明了法律论证中的涵摄与权衡。在法律逻辑方面,雷磊划定法律逻辑的研究范围,为“约根森困境”提供解决方案,刻画了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的逻辑结构及规范冲突的逻辑结构。

雷磊不断回答着法学的时代之问。鉴于仍有诸多法学基本概念模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他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程序”“法治”“权利”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清晰阐释与重构;部门法学研究与司法裁判需要理论指导,他在方法论领域进行大量研究,对理论界与实务界产生了显著影响。在新科技时代,他不仅在具体领域持续发力解答人工智能法律推理、ChatGPT对法律人主体性的挑战等问题,而且在宏观层面指出新科技时代并没有“肇生”全新的法理学问题,只是提供了“激扰”法理学知识体系、促使对既有理解进行反思的新语境。更重要的是,他认为面对科技洪流,法学的发展要始终弘扬人的价值与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需要发展中国自己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建构中国特色法学,雷磊认为在学科体系建设上应当返本开新、交叉融合,在学术体系建设上应当直面问题、筑造传统,在话语体系建设上应当彰显自身特色又契合世界潮流。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应将马克思主义法学之“道”、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之“根”、国外有益法律思想之“器”和当下中国法治实践之“基”结合起来。他始终关切法学的中国之问题,探索解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法教义学在中国”“法学方法论在中国”“法理论在中国”等中国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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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23届硕士研究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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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24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合影

敢为人先:法学教育的革新者与践行者

雷磊始终对法学教育抱有深厚的关切。针对学生学术视野狭窄、问题意识淡薄、写作能力不足等各种问题,在主管学院本科教学期间,雷磊首创了“法思”系列活动。“法思大讲堂”,邀请理论或实务专家针对新时代的热点法学问题进行主讲,力图通过名师大家的思想碰撞拓展学生学术视野,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法思工作坊”,由专业教师以“师徒相授”的方式带领学生研读研论法学经典,锻炼学生的阅读与思维能力。“法思写作坊”,以学术论文讨论和有关学术写作的讲座为主要形式,激发学生写作兴趣,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培养学生求真、严谨的学术精神。“法思”系列活动创办至今赢得广泛的关注与称赞。

雷磊对法学教育的关切,不拘于中国政法大学,而着眼于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现今中国法学教育有一种大力倡导实践教学、强调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倾向。雷磊认为,法学虽然是实践性学科,但是并不代表大学法学教育的目标只是实务。大学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传授基本法律知识、培育学生的法律思维、塑造法律人的伦理品性。大学法学教育塑造好学生的知识、思维和品性,学生步入社会历练若干年,才可成为优秀的实务法律人。若没有大学教育打下的基础,学生到了实践中必定捉襟见肘。所以,基于大学的职责及其与社会的分工,大学法学教育仍应以理论课程的教授为主,适当设计实践课程,安排专业实习,增强与实践的互动。

雷磊勇于探索法理学教育的革新。他努力重塑法理学的课程体系,针对本科生与研究生设置不同的法理学课程体系。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改革,录制线上课程,主讲课程《法学方法论》和《法理学》分别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入选“教育部拓金计划”。登陆中国大学mooc网以来,选课总人数超过12万人次。《法学方法论》还登录了“学习强国”平台。他以多种形式创作法理学精品教材,组织出版《法理学研讨课》《法理学案例研究指导》等教辅,独著教材《法理学》广受好评,2023年获评北京高校优质本科教材课件。针对统编教材使得法学新生望而却步的境况,他主持翻译出版《法哲学与法理论口袋书系列教材》,让学生更易接近法理学的“原貌”,更能知悉法理学的“美好”,更加明了法理学的“意义”。他创办“法律思想”公众号,组建“法思”读书小组,组织“法思杯”全国论文书评大赛,为青年法理人打造学习交流平台,培育法理新人。

雷磊不仅是法学教育的革新者与推动者,也是法学教育赤诚的践行者。雷磊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2023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第五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等称号,他所带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育人团队也于2024年入选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无论科研任务、行政事务多么繁重,雷磊都始终坚守在教学一线,身体力行地将法治之光播撒于课堂的每一个角落,将法理之道浇筑于每一个学生的心田。

(本文来源于《中华英才》2025 年第 5期)

专题统筹:秦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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