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将法治建设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培养兼具宏观制度视野与微观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已成为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本学期起,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本科与研究生两个层次共七个班级中同步开设《社会治理法学》课程。此举不仅标志着学院在法学教育创新和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更是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率先创设的“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的有力回应,体现出学院积极贯彻落实新兴学科发展战略、参与构建中国特色法治学科体系的责任担当。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法治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愈发关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12年起即在全国率先设立“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成为“新文科”建设的标杆与示范。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将“中南盆景”打造为“全国远景”的学科发展号召,历经两年多系统筹备,构建起分层设计、贯通衔接的本硕一体化课程体系。
在前期调研中,课程组教师深入基层法院,切实感受到,“小案子”对当事人而言往往事涉重大,而法院处理的不仅是法律关系,更涉及深层的治理命题。“当下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能否用所学回应那些并非纯粹法律问题的社会矛盾”,成为教学团队的深刻关切,也构成了课程开设的根本动因。课程建设力求在法学教育中有机融入社会治理视角,在法治轨道上审视、反思并优化治理实践,从而提升学生面对复杂社会需求的综合应对能力。
高质量的课程离不开高水平的教学团队支撑。法学院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打破传统的二级学科“各守阵地”单一背景的局限,组建了一支6人的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会教学、懂实务、重科研的核心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全部拥有博士学位,拥有跨学科教育背景或实务部门工作经历者占比超过80%,为教学的广度和深度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方面,常态化集体备课与教研机制为社会治理法学背景下跨学科教学难点的理论融合提供重要支持,确保课堂讲授内容的连贯性与前沿性。如何在法治人才的培养中加入治理的维度,以及如何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融入法治的思维,是社会治理法学课程建设的重要发展契机,亦是教学团队在平时探讨中频频出现的核心议题。
另一方面,教学与科研双向赋能、良性对话是铭记在教学团队每一位授课教师心中的责任。团队成员承担了多层级、多领域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相关的研究项目,并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课程建设并非止步于课堂。法学院发挥本院专业设置的优势,引入社会工作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小组工作模式,着眼于构建“课程—实训—研究—辐射”四位一体的育人生态系统。学院正积极打破校际壁垒,计划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及实务部门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在线教研、共享案例库及远程同步课堂建设,以进一步拓展课程的深度与广度。同时,教学团队深入挖掘“枫桥经验”等中国本土治理智慧的法治内涵,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忠实践行者与卓越人才。
法学院院长落志筠教授表示,社会治理法学课程的开设,既是“十四五”期间学院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性成果,也是“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学院将继续优化课程内容,动态更新教学案例,加强师资培养,并吸纳更多跨专业教师加入,致力于为国家培养更多“懂法律、懂治理、懂群众工作”的卓越法治人才,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贡献内财大智慧与力量。(来源: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