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5年第23期刊发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秦国文署名文章《扛稳管党治党责任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扛稳管党治党责任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新征程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明确责任、履行责任、压实责任,让每一种责任都在严格落实上再加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政治思维,树牢责任意识
管党治党事关党长期执政,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必须谋划的大政、担当的大责。管党治党越有效,党的领导就越有力。
管党治党重在责任。回顾百年党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担负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就在于毫不动摇扛稳抓牢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写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认识再深化、责任再强化,主动围绕中心大局谋划管党治党的思路、对策、举措,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方位保驾护航。
管党治党强在责任。进入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紧抓“责任”二字。从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到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制定党内首部问责条例到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管党治党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管党治党落在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力推动下,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情况得到扭转。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仍有一些地方和少数单位管党治党不严不实,有的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有的责任推诿、失察失管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责任落实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强化系统思维,健全责任体系
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是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找准职责定位、各负其责才能够形成体系化优势。
扛稳主体责任。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一个地方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局面如何,关键在于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尽到了责任,离开这一点,就会上松下懈、一松百懈。党委(党组)要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中统筹谋划,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推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做实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一方面要认真协助,坚持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另一方面要抓好监督,立足职能定位,准确把握监督检查“出掌”与审查调查“出拳”的关系,监督上前移关口、抓早抓小,通过探索联点嵌入式、过程沉浸式、信息穿透式、问题比对式等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精准度、穿透力、有效性,办案上分析要素、分类处置,紧盯案情较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人和事深挖细查,让党员干部知责奋进、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政治生态。
推动各负其责。管党治党责任重大,没有哪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可以置身事外。职能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强监管,将监督要求和管理职责嵌入流程、融入系统,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日常监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基层党组织要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因此,每名党员都不能做被动者、旁观者,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反映问题,发挥好监督作用。
强化联动思维,完善责任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涵盖多层级、多主体、多领域,只有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交互作用,才能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纵向抓贯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以上率下、一抓到底。要建立一级带一级的示范引领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带头履职、敢管敢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项规定,让下级看得见、跟着干。要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压力传导机制,上级“一把手”要善于借助下沉调研、任前谈话等契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面对面明责、压责、督责。纪检监察机关要传导责任压力,特别是结合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将责任落实情况要素化,嵌入智能监督平台,强化预警、及时纠偏。
横向抓协同。管党治党各责任主体目标取向一致、工作各有侧重,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各方同向发力。要推动健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政治生态研判制度、线索联合排查制度、专题工作会商制度等为载体,推进管党治党同题共答。河南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重大问题研判、制度漏洞分析等机制,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省委巡视发现的全局性、制度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解决。要推动建立监督监管协同机制,强化会商协调、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等,推动职能部门健全管业务和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融合机制,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多向抓融合。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最终要体现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上。要把握“全”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完善一盘棋推进的党建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管党治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严”的基调,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一体化推进的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既除“蓝藻”又挖“淤泥”,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化“治”的效能,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建立健全一张网覆盖的党员干部严管机制,把公权力行使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
强化链式思维,形成责任闭环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要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闭环,推动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
源头上明任务。任务不明,就容易认识偏差、责任推诿。要建立问题清单,系统梳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调查研究掌握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找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形成动态化问题清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细化责任清单,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责任主体的履责事项,将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到岗。要完善标准清单,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效果,具体化为可参照、可执行、可评价的标准体系,实施全流程严格管控。
过程中强监督。监督不严,就容易执行偏差、责任虚化。要多形式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民主评议、述责述廉、年度考核等情况,以评价反馈引导责任落实。要多路径强化制度约束,紧盯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督促健全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打牢制度“补丁”,以制度刚性推动责任落实。要多渠道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与干部选任、评先选优、责任追究等挂钩,以激励约束倒逼责任落实。
结果上求实效。问责不力,就容易导向偏差、责任悬空。要“严”字当头,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管党治党软化,以及政治生态不优、腐败问题多发、侵害群众利益等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打板子”甚至“摘帽子”。要“准”字为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准确把握职责与追责问责事项之间的因果关系,综合考虑问题后果以及主客观因素,精准定性、正确处置,使问责精准、让干部服气。要“好”字为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把严管严治与治病救人结合起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既体现全面从严的力度,又彰显执纪执法的温度,最大限度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5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