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精准识别。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摸底调查的通知》,按照方案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贫困人口数据基本信息,调查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情况,包括劳动力人数、劳动力就业状况、技能培训需求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全面精准的乡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台账,并于每季度末完成数据信息审查和更新,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是切实抓好培训扶贫。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就业的促进作用,落实贫困家庭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及时兑付职业培训补贴,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一人一技”,提高就业能力,带动集体脱贫。在项目建设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向贫困县倾斜,拿出项目资金的40%用于支持贫困县。在培训方式上,根据农村劳动力缺少集中时间参加培训的实际情况,利用农闲时间,采用“订单式”、“田间课堂”、“授课入户”等方式,使务农和培训“两不误”。鼓励培训机构采用“大篷车”、送培训进厂下乡等更加灵活的方式,就地就近开展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侧重培训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短平快”职业技能。对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服装加工、手工编织、农产品加工等实用培训,方便其居家灵活就业。在培训补贴上,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的,根据情况给予生活费和交通费、住宿费补贴,减轻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负担,调动其参加培训积极性。
三是突出抓好就业扶贫。根据贫困县劳动力的不同状况,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就业脱贫方式,通过劳务协作对外输出一批,产业发展就地就近吸纳一批,鼓励居家灵活就业一批,中介组织介绍就业一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在对外输出上,建立劳务协作机制,推进省际、市际劳务协作,组织贫困家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向省外、市外用工企业输出。推动省内劳务输入地与贫困县开展结对劳务协作,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省内转移就业。支持贫困县建立驻外劳务机构,对开展劳务输出的给予求职就业补贴。在就地就近上,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结合当地产业集聚区发展,做好各类园区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通过采取送岗位到贫困家庭的办法,帮助其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就业服务上,加强贫困县就业供需信息对接工作,要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契机,为贫困家庭劳动力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上,积极开发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安、保绿等岗位,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全市每个贫困村都要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按照全省每年要开发不少于3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来推算,我市每年要开发出公益性岗位2600个,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各县区要统筹谋划,搞好规划,发挥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在企业扶持上,落实社保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调动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或居家式“扶贫车间”,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加大贫困县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援企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四是着力抓好创业扶贫。优化创业环境,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兴业,带动更多人就业脱贫。在创业环境上,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完善政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务环境。在创业培训上,针对返乡农民工不同创业阶段的特点、创业意愿、市场需求和县域经济特色,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创业培训。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乡村旅游、巾帼农家乐负责人”、“巧媳妇工程”等专项创业培训项目,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在创业用地上,依托现有场地或各类园区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区,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引导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创业。在创业服务上,依托基层公共平台和各类公共资源,组织开展创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企业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问题。在创业融资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和到贫困县创业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注重发挥人社部门优势。在抓好转移就业脱贫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领域的功能定位,使人社工作与精准脱贫有机融合,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在社保兜底上,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精准扶贫功能。鼓励缴费困难群体续保和改善缴费结构。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在人才支撑上,引导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县区。稳定贫困县区公务员队伍,适当放宽偏远贫困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条件,努力缓解贫困县区新录用公务员流失快等问题。加大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增加贫困县区及扶贫岗位招募。支持和激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就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数量适当向贫困县倾斜。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对在扶贫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加强公务员扶贫开发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县、乡(镇)公务员服务群众、推动经济发展、带领当地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