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破的铁网和没有护栏的围墙
“当时其实是3个孩子一起逃学出去的。后来一个个子矮的学生先从车上跳了下来,剩下两个孩子没来得及(跳下)就遭遇了不幸。”刘建华对澎湃新闻说,当天晚上,茅一磊和张宏涛以及另外一位同学三人私自从一楼的宿舍窗户逃离,随后翻越了学校的高墙跑到了县城里的“未来网吧”上网。上完网后约凌晨3点半,3个孩子在路上扒到了一辆开往学校的运砖车的三脚架上,结果茅一磊、张宏涛这两个年轻的生命倒在了车轮之下,但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
据死者家长介绍,事发后,学校曾让当时和两名死者一起翻墙出学校的学生马国扬(化名)写过一份情况说明。他们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这份说明的翻拍照片,根据这份说明,马国扬承认当天3人一起从一楼寝室窗口逃出去,并翻出学校的围墙去网吧上网的事实,但对于事故部分,他自称当时并没有坐在车上,而是“抓着车头后面的一个圆筒一直跟着跑”,所以逃过一劫。
对于这次车祸的具体细节,澎湃新闻多次尝试联系负责这次案件的警官刘俊峰,其手机均无法接通。
10月11日,上蔡县交警队郭新华警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这起车祸,但未透露具体细节。
对于刘建华“孩子翻窗户离开学校”的说法,朱丽表示认可,但她补充道,“我儿子所在宿舍窗户的防护栏特别旧,两个小孩子随便一拉就拉开了,而且防护栏外面的防护网也早就破了,学校也一直不组织修缮,我觉得学校在这方面都需要负责任。”
根据朱丽所提供的照片来看,茅一磊所在宿舍窗户外的金属防护栏确实很破旧并且已经歪曲,而防护栏外的防护网也有一个明显的破洞。
刘建华承认了校方确实没有修缮破旧的防护栏和防护网,“但不管怎么说,夜间私自出校就是违反了我们学校的规定。”
刘建华还说,学校的外墙有将近三米高,这3个孩子一个人踩在另一个人背上跳上墙,然后再把在下面的孩子拉到墙上,“十三四岁的小孩做这个事儿比我们要容易。”
但张迎迎对这一说法却并不认可,她所提供的学校围墙的照片里,有一部分断墙呈阶梯状,她表示,弟弟可能当时就是从这里翻出去的。
马国扬在情况说明中也提到,“我就跑回学校按着原来翻出来的地方又翻了回去。”
对于学校外墙上为什么不加装额外的保护装置这一疑问,刘建华并未出正面回应。
律师王优银认为,“学校应当承担安全保证义务,(防护栏老旧破损,围墙未安装保护装置)都是未尽到管理职责,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天和两名死者一起翻墙出学校的学生马国扬手写的情况说明。 死者家长供图
“如果漫天要价,就是没有诚意,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行为,我们决不答应。”这是育德学校发布的《告社会各界同胞书》中写的第三条。
针对这段话,刘建华说,两位去世学生家长一开始索赔50万元,现在又索赔80万元,他认为是在“敲诈学校”,“我问过我们学校的律师了,就算是我们的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不幸,校方全责,最高也就是赔偿267000元,家长现在漫天要价,就是 敲诈 。”
对于索赔金额,张迎迎称,两边家属最先提出的赔偿是40-50万元,80万元是他们之前请的一个律师算的。她说,后来他们因为合作问题与这位律师解约了。
朱丽则认为:“就算是孩子有错,最起码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但是现在学校就说责任是二八分,学校只承担20%的责任。”
10月13日,张迎迎对澎湃新闻表示,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且金额不能低于15万元,朱丽则要求“赔偿不能低于30万。”
“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在学校和肇事者,具体赔偿金额应该按照当地经济水平,比如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计算。”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王优银认为,要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为依据。
据上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发布的《上蔡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9945元,农村人均纯收入8194元。按照20倍计分别是城镇398900元,农村163880元。茅一磊和张宏涛均为农村户口。
但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此外,王优银也表示,“作为一所全寄宿制的学校,由于宿舍防护栏破旧,保安失责等原因,造成了学生偷偷跑出了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管理职责。”据王优银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至十八周岁)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