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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买房,订到“凶宅” 想解约却遭中介高额索赔?
2017-11-15 21:12  点击:3008

今年9月初

王先生在白云区云景花园

看中了一套价格低廉的二手房

简单询问后得知

房价之所以便宜

是因为房子里曾有人过世

王先生觉得老人去世很正常

于是签订了三方合同

不过实地走访才发现真相不简单

事主王先生:

“他是入屋杀人

我并不知情

中介只是很模糊的说过

可能这个房子老人家之类的过了世

反正他肯定没有说过

这个是入屋杀人的一个房子

心有芥蒂的王先生想解除合同,卖方经协商也同意放弃交易,退回两万元定金。可中介却每天给王先生打电话,催促他赶紧支付中介费。

事主王先生:

“追究我后续的违约责任

要我补齐定金

还有要求我补齐中介费

总共七八十万

无端端的房子也不是我的

钱还要这样子付

记者今天找到了当初带王先生看房的销售谢小姐。

房屋中介谢小姐:

“而且我们也告知了买家

因为他当时想占便宜的心态

买了这个房子

现在又没有能力去购买

这个至于怎么死于这个命案的理由

我们自己也不清楚

只知道房屋里产生过命案”

王先生认为,中介存在欺骗的行为,要求解除三方合同。在王先生多次上门之后,中介的营业经理表示将积极协商此事。

房屋中介卓经理:

“下午的六七点钟

然后我和公司那边了解情况

然后再和你去协商

你看可不可以”

王先生表示将继续与中介谈判,一旦协商未果将走法律程序。

有律师认为,“凶宅”是民间俗称,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这一说法,但买卖双方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以及诚实守信原则。如果交易过程中,中介或卖家刻意隐瞒相关事实,买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

律师陈俏丹:

“假如卖方和中介已经把房屋的具体情况

如实向买方披露

现在因为买方个人的原因

不再交易终止这个合同的话

那买方可能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

来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一点资讯